为使“浙江情歌形象代言人”选拔秉着公平、公证、公开的原则进行,根据选手建议,希望可以采取“网络投票+短信投票”的方式为自己拉票,现大赛组委会特开通"手机短信投票"功能,具体如下:
一、短信投票方式:
联通用户:编辑G+选手编号 发送到"176766"
移动用户:直接编辑"选手编号"发送到"017880"
选手编号:何晶 1号 刘柠 2号 缪宇辉 3号 熊令 4号
王柳芳 5号
二、短信投票规则:
1、每个手机号码一天限投5次,多投无效
2、短信投票一票抵网络投票10票
3、第二日下午三点公布前一天各选手的短信投票数
三\投票截止日期:2007年6月3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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